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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关于严禁校外机构假冒我校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招生的通告
[非学历教育信息网]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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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非学历教育管理处

四川师范大学

关于严禁校外机构假冒我校开展非学历教育

培训招生的通告

 

近期,我校接到相关投诉称有社会培训机构代我校进行非学历教育办学招生。经核查,相关机构与我校无合作关系。为保障学员权益,现就假冒我校开展非学历教育办学招生情况通告如下:

一、四川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坚持“自招、自管、自办”的办学要求,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宣传招生办学。

二、学校非学历教育通过“四川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信息网”网站及公众号统一进行网上宣传及招生报名工作。

三、严禁各类培训机构使用“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师大”、“川师大”、川师或下属单位的名义进行招生,一旦发现,学校将依法追究违规招生培训机构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学员仔细甄别招生信息,不要偏听偏信,不要被虚假招生宣传所蛊惑,谨防上当受骗!

欢迎广大学员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违规招生行为!

举报电话:028-84767976  

特此通告。        

四川师范大学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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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