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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非学历教育信息网]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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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非学历教育管理处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附件1)和四川省教育厅《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任务申报指南》(附件2),学校现启动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任务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单位

   校内举办非学历教育的各办学单位、研究院等均可申报。

   二、建设内容

   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课题培育和建设,可以某一方面、某一专业为建设点,也可选取多个方面协同推进(须在任务计划书中注明具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一)立德树人融入非学历教育全过程。培育一批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融入人才培养,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非学历教育案例。

   (二)精准规范管理改革。培育一批非学历教育管理规范、流程清晰、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到位的高校,开展精准规范管理改革示范,引领高校非学历教育规范发展、精细化管理。

   (三)服务国家和区域(行业)发展。培育一批紧密服务国家战略或区域(行业)发展需要,教学内容及时更新,教学形式丰富多样,有效赋能行业产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的非学历教育案例。

   (四)学习成果认证积累转换。培育一批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标准化、证书化案例,推动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转换。鼓励开展基于能力本位的非学历教育“微认证”“微专业”建设。

   (五)高质量研修。培育一批研修目标明确,内容体系化,线上线下有效衔接,学员参与充分,效果显著的研修案例(具体形式包括线下、线上和混合等)。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推荐

   9月21日前,各单位完成推荐,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任务计划书(附件3)及佐证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sicnufxl@163.com。

   (二)学校评审

   学校对申报的任务建设计划书,经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类择优遴选并公示。

   (三)报送

   9月22日前,由非学历教育管理处将申报材料盖章报送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

   四、咨询与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4767976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

   附件2:《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任务申报指南》

   附件3:《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任务计划书》


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申报指南.docx

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任务计划书.docx



 非学历教育管理处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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