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附件1)和四川省教育厅《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任务申报指南》(附件2),学校现启动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任务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单位
校内举办非学历教育的各办学单位、研究院等均可申报。
二、建设内容
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课题培育和建设,可以某一方面、某一专业为建设点,也可选取多个方面协同推进(须在任务计划书中注明具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一)立德树人融入非学历教育全过程。培育一批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融入人才培养,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非学历教育案例。
(二)精准规范管理改革。培育一批非学历教育管理规范、流程清晰、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到位的高校,开展精准规范管理改革示范,引领高校非学历教育规范发展、精细化管理。
(三)服务国家和区域(行业)发展。培育一批紧密服务国家战略或区域(行业)发展需要,教学内容及时更新,教学形式丰富多样,有效赋能行业产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的非学历教育案例。
(四)学习成果认证积累转换。培育一批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标准化、证书化案例,推动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转换。鼓励开展基于能力本位的非学历教育“微认证”“微专业”建设。
(五)高质量研修。培育一批研修目标明确,内容体系化,线上线下有效衔接,学员参与充分,效果显著的研修案例(具体形式包括线下、线上和混合等)。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推荐
9月21日前,各单位完成推荐,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任务计划书(附件3)及佐证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sicnufxl@163.com。
(二)学校评审
学校对申报的任务建设计划书,经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类择优遴选并公示。
(三)报送
9月22日前,由非学历教育管理处将申报材料盖章报送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
四、咨询与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4767976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
附件2:《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任务申报指南》
附件3:《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任务计划书》
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申报指南.docx
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任务计划书.docx
非学历教育管理处
2023年9月14日
附件1: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任务计划书.docx (0.0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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